[導讀] 為鼓勵和促進自貿區內第三方檢驗市場的發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行政許可特殊程序》放寬了審批條件。
自然人也可以在自貿區投資設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了。近,一則消息在業內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中國加入貿易組織后,對國內外檢驗鑒定機構開放了進出口商品檢驗檢測市場。但是,原來的審批條件要求“投資者應當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國內專門從事檢驗鑒定業務3年以上的獨立機構”。
這條規定使得部分國內新興的檢驗檢測機構和自然人都“望而卻步”。
截至2013年底,上海地區獲國家質檢總局行政許可的第三方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共有68家,數量位居全國*,2012年的營業收入達61億元,占全國總額的41%。
為鼓勵和促進自貿區內第三方檢驗市場的發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行政許可特殊程序》放寬了審批條件,包括自然人及從事內貿檢驗鑒定業務不滿3年的機構,均可在自貿區內申請設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自受理申請至完成初審的流程也主動縮短了15個工作日,極大地方便了申請人。